認識欺凌的危害

加拿大衛生研究所統計數據顯示,在35個國家的13歲少年欺凌事件中,加拿大名列第九高位。在本國的青少年報告裡,每三個人就至少有一人最近曾被欺凌,而47%的父母反映說,有一個子女曾是欺凌的受害者。*

被欺凌的受害者往往有身體毛病的徵兆:頭痛、胃痛、失眠、沮喪、焦慮、學校成績表現欠佳,藉故不願上學,甚至企圖自殺。無論是小惡霸和受害者的經歷,都會影響他們的情緒行為,甚至問題持續到成年期,有長時間的負面結果:輟學、反社會行為、酗酒、濫用藥物、加入幫派組織、犯罪行為等等。

欺凌是加拿大孩童和青少年成長歷程中,嚴重損害自尊的重要因素之一,是絕不能容忍和忽視。父母和教會領袖可以怎樣幫助我們的孩子,積極面對這個日益嚴重的人生挑戰,並鼓勵孩子從《聖經》耶穌的教導中,切實應用在自己的身上?

甚麼是欺凌?

欺凌可以是直接對身體的襲擊,例如:打、揍、推撞、腳踢、絆倒;也包括偷竊、破壞物品、口頭中傷、散播謠言、閒話、辱罵、批評差異(如:體重、身高、膚色、宗教、族裔社群)等等;也有間接性的社交排斥或拒絕。隨著科技進步,網絡欺凌急速增加,使用社交媒體網站,幾秒鐘就能發佈有害或威脅性的消息,無論是圖片、視頻,有關一個人或一個群體,都能即時傳送至廣泛無數的群體。

家長要教導孩子如何區分欺凌與戲耍。朋友間的戲弄可能只是開玩笑,是無傷大雅的事,有歡樂的笑聲,不介意對方的說笑。孩子們都喜歡開玩笑,因為這樣能即時表達意見,引起大家的反應,重點是避免造成傷害或令人感到尷尬,不是故意重複的恥笑或傷害。在年歲和體能實力相同下,孩子間偶有類似被孤立或言語間的鬥嘴,都不算是欺凌。

欺凌行為卻剛好相反,是不斷持續的騷擾,並且隨著時間過去,仍然重複針對受害者。這種蓄意濫用權力的行為,都會傷害幼小或軟弱的人。孩子被人欺負,有時會覺得天要塌下來,很是痛苦。家長應該讓孩子知道,被人欺負不是他們的問題,他們並沒有犯錯。當被人欺負時,要教孩子想辦法制止,尋求別人的幫助,這樣做是正確的事,不是弱者的表現。

欺凌可以發生在任何地方。教導孩子他們沒法改變或控制一個小惡霸所講或所做的事,但是他們可以表達自己的態度和感受,對欺凌的事作出回應。教孩子要保持冷靜,可以不理睬走開或遠離,或者勇敢站起來叫他們停止。如果惡霸感到沒趣,可能不再將受害者看作目標。小惡霸經常選擇他/她認為可以欺負的人,並在大人看不到或人多的地方落手;所以教孩子常與朋友一起同行同坐,也許會有點幫助。

有些時候,小惡霸的行為需要被成年人嚴厲喝止,鼓勵子女將欺凌的事告訴父母或其他值得信賴的成人。教師可以與惡霸對談,給予警告甚至懲罰,欺負人的人必須知道,他們要為到自己的行為付上後果。

誰是惡霸?

欺凌別人的小惡霸大多來自有問題的家庭,他們沒法在家中學習紀律,家人也許經常發生彼此侵犯的嘲弄或傷害的事。小惡霸可能被年長的兄姊或成人欺負,以為欺凌別人是正常不過的事。於是他們選擇較年幼或弱小的人做對象,將自己的不滿和挫折發洩在其他人身上。

小惡霸也可能被家人有身體、精神或性虐待,導致他們有乏力的感覺,感到自卑、自我價值低落,便轉移傷害或恐嚇其他人,便覺得自己威風、有控制權。他們可能只是想得到別人的注意、歡迎、被同輩接受,甚至想「埋堆」屬於某個群體。如果他們看到一個人表現害怕或怯懦,就瞄準那個人多加欺負。

還有誰參與其中?

在欺凌的行為中,通常不單有小惡霸或被欺負的人,還會牽涉其他人。以《聖經》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為例(路10:30-35),強盜是那些惡霸,受傷的人是被欺凌的受害者,祭司和利未人是旁觀者;而撒瑪利亞人是捍衛者,他挺身扶助被欺負的人。

加拿大的小學研究發現,發生欺凌時,有85-88%的學生在旁邊。至於群體的欺凌,旁觀者通常不會做任何事,可能擔心令事情更糟,或者怕自己成為下一個受害者。不過旁邊有人觀看、嘲笑或煽動,無形中使欺凌的事變本加厲。當欺凌的人沒有被周圍的人阻撓,他就以為每個人都認同自己的侵略行為而繼續下去。在這些情況下,惡霸就似乎得到多數人的支持。我們必須勇於大膽發聲,討伐欺凌事件,也必須有群眾的力量去抗衡。

儘管很多人不認同欺凌行為,但是研究證實,有83%的學生表示曾目睹有人被欺凌而自己感到不舒服;不過很少人會為受害者挺身而出。欺凌是一個惡性循環,旁觀者的沉默只會間接鼓勵欺凌行為繼續下去。學生在欺凌事件的人群中,大多希望有人加以阻止,當大家不確定要如何做時,就傾向觀察別人的反應;當所有人都不覺得驚訝或有干預行動,人們最常有的反應就只是先保護自己。

透過教育和宣傳,讓更多人正視及認識欺凌的真相。身為旁觀者,可以藉著表明立場成為捍衛者,並明智地制止欺凌的事。教育兒童和青少年在發生欺凌前已想辦法阻止。例如他們如果看到別人被欺負,可以挺身而作出支援,讓惡霸知難而退,也讓受害者感到有人站在他身旁。受害者有更多人力撐,惡霸就更難做傷害的事。有研究證實,有多一名學生站在被欺負的人中,欺凌事件可在十秒內停止。

我們的孩子是否願意跟隨耶穌的吩咐,同情那些被欺負的人,成為他們的好鄰舍呢?(路10:36-37)

要憐憫寬恕那些惡霸嗎?

耶穌說:「無論何事,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,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」(太7:12)如果我們不願意被人欺負,就不應該成為惡霸欺負人。

耶穌要我們愛仇敵人。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當愛你的鄰舍,恨你的仇敵。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;因

為他叫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,有甚麼賞賜呢?…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」(太5:43-48)

小惡霸也需要被關心和得寬恕,這可能是他們最缺乏和想要的東西;友誼是阻止欺凌的有效途徑。小惡霸應該經歷被愛和被接納,嘗試瞭解他們為甚麼要傷害別人,是否在家裡遇到困難或感到孤獨?

對那些刻薄我們的人有愛和寬恕,確實不是容易的事。但是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」(約壹4:19),愛是惟一解決仇恨的方法。我們要宣講何謂神無條件的愛,鼓勵孩子學效神對每個人有恩惠,包括那些拒絕神,甚至對主不好的人。孩子被帶領接受神的救贖,成為「天父的孩子」(太5:45a)跟隨主,祈求神免了自己的債,好叫我們也曉得赦免別人的債(太6:12),並反過來與小惡霸分享神的愛。

耶穌怎樣看欺凌?

耶穌是否認同欺凌惡霸的行為?《馬太福音》5章39節教導我們要容忍惡人:「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。」耶穌更容讓自己被祂創造的人欺負和拒絕,甚至讓他們施以嚴酷的十架死刑。「他們給他脫了衣服,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,用荊棘編做冠冕,戴在他頭上,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,跪在他面前,戲弄他說:恭喜,猶太人的王啊!又吐唾沫在他臉上,拿葦子打他的頭。戲弄完了,就給他脫了袍子,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,帶他出去,要釘十字架。」(馬27:28-31)

《馬太福音》第五章說被人虐打,不要「以眼還眼」報復,很容易被人誤解。根據猶太人的律法,用手背打別人是很大的侮辱,要有懲罰和沉重的罰款。這裡耶穌不將焦點放在應受法律制裁的惡棍或渲染仇恨,卻要門徒放棄個人權利,為要見證神的國度有恩典、有憐憫;申冤報應在乎神(利19:18;申32:35)。

在耶穌身上充分展現祂所講的道理。祂順服天父的旨意,走上十字架,完成神拯救世人的救贖恩典。耶穌完全是神,但是祂沒有為自己做甚麼,卻甘願順服被打,且死在十字架上(腓3:6-8)。耶穌沒有要求門徒做他們不會做的事,卻容許自己被凌辱和殺害,完成上帝的旨意。不過耶穌沒有在勢力下屈服,祂大膽宣稱自己真正神聖的身份。在審判期間,大祭司問他:「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,你是神兒子基督不是。耶穌對他說:『你說的是。然而我告訴你們,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,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。』」(馬26:63b-64)耶穌勇敢的宣稱卻給祭司、長老和人群找到藉口陷害他,讓彼拉多定一個無辜的人有罪(馬27:23-24)。

耶穌是謙卑順服天父的最佳榜樣。當祂快要受折磨凌辱時,祂禱告說:「…我父阿,這杯若不能離開我,必要我喝,就願你的意旨成全。」(馬26:42)他一路走向十字架,完成神的救恩,救贖墮落的人類。祂本有神的形象,卻沒有為自己爭取甚麼,只順服地走向死亡,死在十字架上!神卻將祂升為高,給祂萬名之上的名。(腓3:6-9)

欺凌事件,教會能否倖免?

教會理應是有愛、恩典和接納的地方。不幸地,欺凌的事也會在教會發生,在兒童和青少年中尤甚。除了每周崇拜聚會外,孩子們幾天一起相處的營會中,愈來愈多有欺凌的行為。有時剛來教會的小孩和青少年,會被一群在教會長大的孩子針對或排斥。他們會取笑有些人天生“笨拙”,例如受自閉症影響的孩子,他們會不客氣地無禮對待,說對方是麻煩的人,又取笑他們有怪異的行為。

城北華基在最近的兒童宿營裡,大衛在《詩篇》139篇的禱文是今年宿營的每日靈修內容和教導焦點。我們提醒孩子,神只“說”便從無變有創造萬物,都看為“美好”。但是祂造人是照著自己的形像造,並特別「用地上的塵土造人,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,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…」(創2:7)神完成六日的創造,《聖經》記載說:「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…」(創1:31b)

大衛很清楚世人在神心中的寶貴地位,他讚美神說:「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;我在母腹中,你已覆庇我。我要稱謝你,因我受造,奇妙可畏;你的作為奇妙,這是我心深知道的。我在暗中受造,在地的深處被聯絡;那時,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。我未成形的體質,你的眼早已看見了;你所定的日子,我尚未度一日,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。」(詩139:13-16)孩子有機會認識神應該心存感恩,藉著接受耶穌為個人救主,成為天父的兒女,有神的形象、有寶貴的身份;絕不會因為被人欺負而有所改變。

大衛禱告說:「耶和華啊,你已經鑒察我,認識我。我坐下,我起來,你都曉得;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。我行路,我躺臥,你都細察;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。耶和華啊,我舌頭上的話,你沒有一句不知道的…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?我往哪裡逃、躲避你的面?」(詩139:1-4,7)孩子們要謹記:神是全知和無所不在,我們無法躲避神,他們要在生活中學會敬畏耶和華。

我們以大衛尋求神的態度作榜樣:「神啊,求你鑒察我,知道我的心思,試煉我,知道我的意念,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,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。」(詩139:1-24)孩子要繼續尋求神的面,求祂賜清潔的良心,阻止其他人做惡事,並尋求智慧尊重和愛其他人。求主指引家長和教會導師共同努力,保護我們的孩子不被欺負,並要阻止他們加入欺凌的行列。祈願在這個過程中,我們的孩子學會信靠神,在成長中真知道祂、愛祂!

(作者為城北華基特殊事工主任,兒童青少年部顧問)

*註:www.cihr-irsc.gc.ca/e/45838.html

Last modified on 週二, 20 十一月 2018 16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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