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說得好,他們已經得到他們的賞賜,就是人的榮耀。可是, 正如耶穌說: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卻賠上了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?」法利賽人儘管得到全世界的讚賞,卻得不到神的悅納,對他一點好處都沒有。這樣的所謂屬靈生活,外表看來好像很敬虔,其實只是自我榮耀,一點都不屬靈。
我們做基督徒過每天的生活,是否也被這種以人為本的心態所影響?我們來到教會,是否也受了消費主義的影響,以尋求自己的滿足為依歸?我們參加主日崇拜,是為了享受崇拜的經歷、為了聽牧師講一篇動人的演講,抑或是真正的以心靈去敬拜神,聆聽神對我們的說話?我們的禱告,尤其是公眾的祈禱,是說給在座的人聽,還是說給神聽呢?我們參與教會的事奉,是為了得到別人的嘉許,還是真心去討神的喜悅呢?
二.以神為本,活在暗中,討神喜悅的屬靈生活
耶穌指出,我們施捨,不是為人的稱讚,乃是為神的悅納,要左手不知右手做甚麼?這是甚麼意思?基督徒做施捨的事,是從心裡發出來的,不會去想別人怎樣看我,不會去想是否值得做,只因為我心中感受神的恩典,看到別人的需要,就能自然地伸出援手去幫助他。
我們禱告,不是為了別人稱讚,乃是要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,所以要進到密室去,直接與神溝通。禱告是「暗中」的行動,不是鬼鬼祟祟的意思,乃是指完全不受外界干預,一心直接向神的意思。
我們禁食,不是為了給人看,乃是要放下對一切食物的依靠,學習專心仰賴神。我們要與這「暗中」的天父親近,豈不就是天上的賞賜嗎?
兩種屬靈生活模式,前者是活在「人前」,做給人看;後者是活在「暗中」,專心與神親近,關鍵在乎我們的心態。
若我們心中仍是以人為本,存著做給人看的心態,雖然在暗室中禱告,也可以自我觀賞,自我欣賞說:「看!我的禱告多屬靈哩!」若我們心中是專心向著神,縱使是在人前,也等於活在「暗中」,因為我們只求神的喜悅,不會理會別人的評價。本著這樣「暗中」與「向神」的心,我們的善行就不再是炫耀自己,乃是歸榮耀給神的行為了!(參太5:16)
換言之,我們只要一心「暗中」直接與神相交,脫離自我炫耀的危機,我們隨時隨地都可以經歷神,隨時都可以事奉祂。我們隨時禱告親近神,隨時幫助人,天天榮耀神的名。
你願意進到「暗中」,天天經歷神的豐盛與賜福嗎?還是仍然留戀著活在人前的虛假榮耀呢?
(作者為北約華人基督教會主任牧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