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福的事奉:愛的事奉(I)
愛的榜樣
可10:32-45;約13:1-38
引言:主愛到底(13:1) 要我蒙福(13:17)
I. 主愛我要我有正確的事奉態度
1. 名譽地位,乃神所賜(可10:40)
2. 相咬相吞,彼此滅亡(可10:41; 加5:15; 約13:34-35)
3. 謙卑事奉,心滿意足(可10:45; 約13:8)
II. 主愛我要我經失敗更剛強事奉
1. 主知我個性(約13:36-38)
2. 主知我忠心
3. 主為我代禱(路22:31-32)
III. 主愛我要我堅信主愛永不灰心
1. 主知猶大陰謀
2. 主給猶大機會
結論:主既如此愛,我怎能不愛祂服事祂
可10:32-45;約13:1-38
1. 主耶穌要門徒的事奉蒙福(約13:17),可是那些門徒的事奉有喜樂滿足嗎?(參可10:41)
2. 主耶穌的人生目與事奉態度,與那些門徒有何不同?
3. 主耶穌「愛世間屬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」祂這種愛從那幾方面表現出來?(以這兩段經文為主要查考範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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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福的事奉:愛的事奉(II)
愛的榜樣
可14:1-11;約12:1-8
1 主耶穌稱讚馬利亞所作的一件美事,值得永遠記念,我們今天的事奉有那些像馬利亞事奉的地方?
2. 試逐步體會馬利亞事奉的心態與行動,並與猶大事奉的心態與行動作一比較。
3. 馬利亞之所以能有這般美好的事奉,是由於甚麼原因?(參路10:38-42)這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事奉有何教訓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