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「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」,經長輩介紹,父母認可,男女彼此認識,大家都有好感,附合對方要求和條件下談論婚嫁,你認為可以嗎?

對於「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」,《聖經》亦說: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(創2:18)長輩替晚輩男女朋友,讓年輕一代彼此認識相愛,互相欣賞而結合,實屬美事。可是,由戀愛到談婚論嫁的過程中,關鍵是「瞭解」,瞭解自己及瞭解對方,以及明白維繫美滿婚姻的重要因素,才能為成功婚姻作好準備,故此,談戀愛是必須的。

認識自己和對方,包括:

  • 認識彼此的性格、個性特徵、習慣、為人、取向等  — 瞭解對方是個怎樣的人?

  • 認識彼此的學歷、才智、處事方法、作為模式等  —  瞭解彼此待人接物的模式,對壓力的反應等,想想我們匹配嗎?我能接納他/她的優點、缺點嗎?

  • 認識彼此的家庭、背景、信仰、道德、價值觀等  —  瞭解我們的背景相近嗎?(男女背景相近,在觀念上就比較接近,雙方比較容易瞭解;否則差異愈大,雙方婚後有較大的適應問題。)
  • 除了瞭解對方及家庭外,男女雙方婚前應在各方面尋求共識:夫妻溝通技巧,處理衝突方法、角色分配、姻親相處、財務處理、家庭計劃、子女教養、娛樂交友的取向、信仰生活;以及個人、夫妻和家庭的目標。
  • 我鼓勵你倆找教牧同工或專業輔導員安排婚前輔導,並報讀教會或基督教機構舉辦的婚前輔導課程,讓你倆明白彼此的個性和關係。透過協談,在上述各方面取得協調共識。倘若在過程中有不成熟的看法或不協調的地方,便積極透過輔導去成長,直至彼此達至共識,才宣告結婚。

 

最後,要有美滿婚姻,最重要是雙方謹守《聖經》對戀愛、婚姻及家庭的原則,並在婚姻中願意學習和活出主耶穌對教會的愛和委身。在「永恆的三角」(你、我和上帝)中建立彼此相愛、服侍的婚姻關係。

2.    兒子到了適婚年齡,最近還把心儀女友帶回家讓我認識,我內心很是喜悅。不過他的女友不是基督徒,我擔心兒子將來的信仰生命,如何是好?

 

基督徒的婚姻觀最重要是要有共同的信仰。「你們和不信的原是不相配,不要同負一軛。」(林後 6:14)在這裡,《聖經》清楚地談到信與不信者不能同負一軛。

有人或許以為,愛既使二人結合,還有什麼不能瞭解、協調呢?事實上,信仰是最難順應的。婚姻學者指出「信仰」是個人和夫妻價值觀與行為的基礎,當夫妻在信仰上有距離,便會引致夫妻間多方面有距離。

信仰不同,夫妻在思想與志趣上必定有很大的差異,因為兩人對事物的看法及價值觀都不一樣。例如基督徒有每天讀《聖經》、祈禱的習慣,未信者可能覺得不需要和怪異;未信主的人在想法和處事方式,對信徒來說,有時難以明白。再說,信與不信者在生活方式上也有差距。例如教會與家庭孰重、主日時間分配、餘暇時間安排、怎樣運用經濟和計劃、教養兒女的原則、甚至在朋友交往上也會有不同的看法。

你可能以為,《聖經》不是說:「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,他們雖然不聽道,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。」(彼前 3:1)彼得是指夫妻二人原先沒有信仰,妻子後來先信主,需要以行為見證她的信仰。如果婚前不能使對方信主,婚後要幫助配偶認識及決志信主,更是不容易的事。

神所賜的婚姻藍圖,是要夫妻兩人透過婚姻「二人成為一體」,意思是在身、心、靈各方面合而為一。與不信的人結婚,縱使夫妻二人身心相繫,但是無法在屬靈層面上享受合一的滿足,屬靈上的孤單和寂寞滋味、及無法攜手伴走天路的感受,並不好受。

有不少例子告訴我們,當基督徒與不信者結婚,許多時候基督徒為了討好未信配偶,或不想雙方因信仰關係引致夫妻間不和,便漸漸淡化信仰生活。原先服事的熱誠也漸漸冷淡下來;更可歎的是,基督徒往往站立不住,反而被未信配偶影響,最後甚至停止教會聚會。

既然「信與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」是《聖經》的教導,與不信者結婚,亦不是討神喜悅的做法。信仰既然在選擇對象的事上這麼重要,我們更應在擇偶的事上仰望神的引導。倚靠主的人,豈會失望?

(回答者為城北華基婚姻及家庭事工牧師)

 

Last modified on 週一, 12 四月 2021 14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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