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一類型的兒童《聖經》,是以圖畫或連環圖的方式,配上簡單淺白的文字來吸引讀者。這種繪本式《聖經》的讀者對象,可以是由幼童至青少年。內容主要是把《聖經》的敘事文體簡化成故事,並以時序的方式編輯成書。“The Beginner’s Bible”,“Jesus Storybook Bible”,“Picture Bible”,與 “The Action Bible” 等等也屬於這一類《聖經》。正如前言所說,這類型的《聖經》,可否真的稱為《聖經》呢?我試從這方向展開探討。
兒童繪本《聖經》的文本內容雖然取材於《聖經》,但通常是作者、編輯或編審委員會決定選用那些材料。正因如此,編輯的意向便主宰了繪本《聖經》的內容。首先,當編輯或作者以未成年的讀者為對象,他們選材時,都會傾向選用一些適合讀者年齡的內容。例如,當處理《聖經》對人類罪惡行為的深刻描寫時,都會有意輕輕地帶過,甚至刻意刪除。
此外,礙於型式的限制,圖畫《聖經》絕大部份的內容,只能取材於《聖經》的敘事文體。相比之下,對《聖經》其他文體的處理,例如:詩歌、智慧文學、先知書、書信及天啟文學等,便顯得非常無力。事實上,《聖經》全書的內容,只有少於一半屬於敘事文體。所以總不能說,內容欠缺的《聖經》便是《聖經》。
我們相信沒有圖畫《聖經》的作者或編輯,會有意用兒童讀物取代《聖經》本身。繪本《聖經》的目的,是採用適合讀者年齡的媒體,闡明基督福音的真道。因此,圖畫《聖經》的意圖是詮釋,不是翻譯。它們是認識《聖經》的工具,並非《聖經》本身。
可是正因為如此,作者或編輯很多時候都會老實不客氣地,把自己的神學觀,讀進這類兒童《聖經》中。雖然大部份帶有神學側重的詮釋,都是無傷大雅不同宗派性的偏重;但是孩童若在不知情地把這些側重放大成真理,對他們的屬靈成長實在無益。父母和師長有責任引導孩子,使用這些認識《聖經》的工具。因此,若非礙於教育背景,父母和師長也應該持續進修,作個好榜樣。除了主日學外,在大多市都有許多進修或自修的機會。我們作為基督門徒,理應時常裝備自己,以便好好培育下一代。
試想想,一家人都能在真道中成長,晚上自然地一起讀《聖經》(圖畫《聖經》也無妨),然後悠閒地分享神在自己生命中的點滴,這不正是《申命記》所描繪的圖畫嗎?「…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,都要記在心上,也要慇勤教訓你的兒女,無論你坐在家裡,行在路上,躺下起來,都要談論。」(6:4-9)這幅美麗圖畫,其實可以是屬於您和您一家。希望此文能吸引閣下嚮往神話語的甘甜,拿起《聖經》,與家人一起閱讀,蒙受主恩。
(作者為美堅華基兒童事工牧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