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堂是信主的人死後身體復活,有主一樣超物質及時空的榮耀,是最終永恆的歸宿。與其查問一個超過我們認知能力的問題:天堂在哪裡?倒不如問誰會在哪裡?我將來也在哪裡嗎?《聖經》說:「耶穌已經進入天堂,在神的右邊;眾天使和有權柄並有能力的,都服從了他。」(彼前3:22)現在神和耶穌都在天堂。耶穌又說:「父啊,我在那裡,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。」(約17:24)耶穌在那裡,信主屬祂的人將來也在那裡,這比甚麼都更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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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獄在哪裡?
「地獄」是沒有悔改的罪人,最終被神審判定罪的地方;也是神的公義相對罪人的不義永久彰顯之處。《聖經》用永火、永刑及火湖(太25:41,46;啟20:15)形容地獄的永久性;這與陰間的過度性有分別。地獄存在是因為公義的神必須賞善罰惡,簡單的邏輯次序是:
1. 宇宙萬物被造之先,公義已是神的屬性。
2. 神造萬物包括有德道性(即是為所做的事負責),受造物包括人和天使。
3. 神給人道德規範「你不可吃」及後果「你吃的日子必死」(創2:17)。
4. 人知道規範及後果,卻懷疑神是否執行,是明知故犯及推卸責任。
5. 公義的神擔當審判者表彰公義。
6. 神決定懲罰方案、時間表及最終懲處的地方(地獄)。
如果人和天使沒有犯罪,地獄便不需要存在。好比有公義法治的社會,人犯罪就需要監獄,如果人人守法就不需要監獄。監獄所在地是次要,懲罰才是重要。人犯罪不悔改被審判定罪,地獄在哪裡或有甚麼狀態,都不是人最擔心的。惟不義不信的人死後身體復活,審判後要去永遠失去自由、身份、權利、舒適、關係(人與神、人與人)、永遠受苦的地方才最可怕。感謝主在末日最後審判前,仍給世人悔改及接受主的機會。人只要承認耶穌在十架上流血捨身為世人贖罪,並接受祂死而復活的救恩,就能帶來永生的盼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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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聖經》的陰間和地獄有甚麼分別?
陰間不等同地獄。我們常用的《使徒信經》:「我信我主耶穌基督⋯被釘於十字架、受死、埋葬,降至陰間,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…」我們不會認為耶穌死後去到罪人受懲罰的地獄,祂只是去了陰間;那裡是靈魂離開身體後,亡靈暫時安頓的地方。舊約描述無論義人或不義的人,死後去的地方多譯作陰間(創37:35, 箴9:18,民16:30, 詩16:10)。
耶穌降生前,猶太人對死後將來發生的事沒有清楚概念,認為像「睡了」或「歸回塵土」(詩90:3-10),遙望有耶穌紀念那個回轉的囚犯(路23:39-43),他們死後要到死人亡靈的地方;耶穌三天後復活,那裡一定不是目的地天堂。耶穌說囚犯到樂園,是義天耶和華會叫他們復活(結37:5-6),得榮耀或得羞辱(但12:2)。新約清楚指出猶太人(包括已死的亡靈、睡了的人)等候的彌賽亞耶穌來到時,祂要在末日按公義審判活人死人(提後4:1)。
當耶穌以彌賽亞的身份宣告:「日期滿了,神的國近了。你們當悔改,信福音!」(可1:15)指出天國及末日審判的日期定了,陰間從此起了變化。不義的亡靈在那裡是等候復活受審判,義人的亡靈在那裡等候是復活得永生;兩者被清楚分別出來,而義人亡靈暫時的居所在新約不再叫陰間。耶穌特別用財主與拉撒路作比喻(路16:22-31),說明不義的人死後下到陰間,那裡是無水被火燒及後悔絕望之地;而義人死後被天使接到「亞伯拉罕的懷裡」得安慰,與列祖一同等侯「摩西和眾先知的話」,要應驗主耶穌的復活,並且耶穌在十字架上向回轉的囚犯稱義人死後會去「樂園」(路23:42-43)。
耶穌被埋葬三天後復活,《聖經》說祂是真正死亡(彼前3:18-20),祂的靈魂下到陰間,那裡義與不義的亡靈不知道耶穌的降生、受死、埋葬。耶穌下到陰間是要證明祂戰勝死亡並且復活,又宣告信祂的人也要復活得永生(約11:24-25)。這好消息傳給一直等候救贖的亡靈聽,好像宣告他們耐心等侯有結果,王要請他們去舒適的候機室(樂園)稍作休息,豪華班機快要來到,載他們到夢寐以求目的地與神永遠一起。
但是對不信不義的人就是壞消息,因為王已定日子親自審訊他們的惡行,設立地獄為審判後永遠囚禁的地方(如監獄),陰間就成為末日審判前,不義的亡靈暫時拘禁等侯審訊的地方(如拘留所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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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對十架旁的囚犯說他今日要進樂園。為何《聖經》還說等耶穌再來才審判死人活人?
耶穌紀念那個回轉的囚犯(路23:39-43),他們死後要到死人亡靈的地方;耶穌三天後復活,那裡一定不是目的地天堂。耶穌說囚犯到樂園,是義人亡靈暫時停歇地(見上文),也可說是義人拉撒路被天使接到亞伯拉罕懷中享受安慰的地方。至於在旁譏笑不信的囚犯,他死後的亡靈就去陰間等候最終審判,好像那個沒有憐憫的財主一樣(路16:22-24)。
耶穌將來在白色大寶座(啟20:11)審判死人和活人(提後4:1),那是末日基督在地作王一千年後才執行(啟20:2-7)。那些在生命冊上有名字的,就在「樂園」或「亞伯拉罕懷中」等候,他們在主再降臨時,身體已經復活變為不朽壞(林前15:52,帖前4:16);他們因信基督被稱義,不要再審判,只等候進到新天新地(啟21:1)。至於不信的人復活是接受最後審判,地獄是他們永遠的懲罰。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,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裡。」(啟20:13-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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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升天前對門徒說去預備地方(約14:2),這是甚麼意思?
耶穌不單指門徒有特別身份,在天國與主同吃喝筵席,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(路22:30);也指新天新地凡屬主的人,主為他們安排永恆住處。《啟示錄》描寫是「聖城新耶路撒冷」(啟21:2,10-23),明顯需要精心設計建立的完美城市,還栽種了生命樹(啟22:2),城中居民及作王的要有組織條理,不分晝夜敬拜事奉神(啟21:3-5)。那時人人事主、職事不同、居所也不同。華人信徒可能會問房間有多大?不過我們應該像大衛王雖然住華麗皇宮,仍向神祈求:「在你的院宇住一日,勝似在別處住千日。寧可在我神殿中看門,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裡。」(詩84:10)
(回答者為多倫多華基教會粵語堂牧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