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一, 13 七月 2020 13:24

生意伙伴信仰不同 (劉家斌牧師)

Written by 劉家斌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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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家斌

問:生意伙伴不是基督徒,且堅持自己宗教立場,我應該跟他合作嗎?

答:這問題涉及好些未知因素。「堅持立場」會影響公司的誠信嗎?抑或令公司違反商業常規,甚至牴觸法例?下面我們看看一般的原則。

首先,無論伙伴是否基督徒,都要為大家的關係禱告。商業活動涉及利益,很容易被撒但利用,製造紛爭。保羅說要「恆切禱告,儆醒感恩」(西 4:2),就是要基督徒常常注意這樣的屬靈破口。

生意伙伴的信仰及價值觀不同,的確會導致困擾。不過,弟兄姊妹不可存有“我們”對“他們”的對立心態(Us vs Them),小心陷入自義的圈套。跟隨耶穌的人,誠然被分別為聖(與眾不同),可是耶穌從來沒有吩咐門徒「離開世界」(約 17:15);使徒保羅也沒有鼓吹建立「與世隔絕」的教會, 反而一再教導信徒怎樣與社會、鄰舍,以至用智慧與「外人」交往(西 4:5)。

基督徒在職場上必然會跟信仰不同的人交易。在日常接觸中,帶著誠信和關懷提供服務,是發放正能量祝福社群的良機;對這利益掛帥的社會來說,已經是福音!但是進行買賣,提供服務是一回事;結為伙伴做生意又是另一回事。無論雙方投放的資源是多是少,業務是牟利或非牟利,合伙關係總會涉及利益,大家的人生觀、價值觀也會影響各自的經營理念。

《聖經》怎麼說?基督徒很自然想到《哥林多後書》 6章14節:「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 不要同負一軛。」留意保羅在前文還在講論信徒應該怎樣與人相處,勸勉別人與神和好(林後 5:16-21),所以不能單憑一句經文就“一刀切”,終止所有合作關係;關鍵在「同負一軛」。這詞語描述兩頭牛同步犁地,牠們套上同一個軛,所以走路的方向和步伐都完全一致,沒有偏差的餘地。生意伙伴在資金、開發、生產、服務等範疇也是這樣,緊密連結。理論上,基督徒可以在營商理念、手段、策略等方面,跟信仰不同的拍檔達成共識。可是大家到底有分別,因為基督徒還要負主耶穌的軛(太 11: 29-30),就是一切都與耶穌同步。當公司營運習慣,甚至利益,牴觸信仰,那怎麼辦?

有一個真實個案,公司的大股東堅持以佛教儀式祝福生意,只是沒有要求所有人出席,不過董事會的基督徒已經感到很為難。在另一個案中,開發軟件的弟兄得悉伙伴有意向某網上博彩公司推銷專利程式,弟兄不想將自己的專才用於賭博的事上,伙伴則以生意為重,認為沒有不妥當的地方,大家一度僵持著。幸好後來生意談不攏,二人繼續合作。

假若常常因為價值觀不同而產生矛盾,這樣的合作很難持久。若勉強遷就,難保不會出現妥協的情形。身為基督徒,你願為了生意而冒這些險嗎?不要以為自己一定能站得穩,持守信仰。《聖經》警告我們,不要高估自己「…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」(羅 12:3)。如果可以,跟伙伴坦誠對話,先嘗試循法規途徑保護雙方關係,保障公司利益。至於是否分手,還得仔細衡量具體情況。

(回答者為城北華基教會牧師)

Last modified on 週二, 14 七月 2020 10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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