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袁䓝萓
問:我察覺信主的弟兄做生意欠缺商業操守,我要直接指正他的錯誤嗎?要告訴牧師、抑或靜默不語呢?
答:《聖經》清楚教導我們,信徒在生活上要「彼此勸戒」(羅15:14; 西3:16),但是在勸戒別人之先,我們應懇切禱告,求聖靈監察,還要仔細思想以下幾個要點:
我是否確實為弟兄設想,務要挽回他?(太18:12-14)
我對這位弟兄是否存有偏見?是否對這個人有不成熟的判斷或成見?
假設在有關欠缺操守的事件中,我是否受害人,真的已寬恕或原諒這位弟兄?(太18:21-22)我會不會懷恨在心,想藉此機會報復,要他償還?
《聖經》是否清楚指出,有關的行為是罪?若未能肯定,理應先查究。
我是否肯定這弟兄確實有這樣的行為,抑或只是道聽途說?
有關弟兄自己是否知情?是否正在處理這件事?假如確實如此,也許我們應該忍耐觀察,不宜輕舉妄動。
凡事不可魯莽,要細察順服聖靈的引領。若經過禱告等候,仍相信這位弟兄的商業操守有問題,可以單獨約見他,嘗試作出勸戒(太18:15)。若是異性,應連同一位弟兄或姊妹一起見面。請注意面談比電話為佳,更切不可以電郵溝通!
在坦誠的言談中,要常以真理為基礎,同時帶著恩慈。若有關弟兄不加以理會,沒有回應,我們可能需要邀請教會屬靈長者介入。萬一他一意孤行,繼續犯錯,則可以交由教牧處理(太18:15-17)。
(回答者為城北華基教會傳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