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一, 13 七月 2020 13:40

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, 是否不合時宜?(于斌牧師)

Written by 于斌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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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斌

問:教會群體男少女多,況且女性在戀愛的事上多是被動角色。如果對方人品端正,有正當職業,志趣相投,婚後帶領配偶信主都可以吧?「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」是否不合時宜?

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是老輩人生規條,在本地找不到對象,家人催促回國跑一趟,親族幫忙介紹,要回去嗎?我要面對六個長輩(爺爺奶奶、外公外婆、父母)的期望,真是心煩。

問:這些問題很現實,的確是不少單身弟兄姊妹的困擾,也讓我這個牧師時常憂心。教會中女多男少,姐妹尋找配偶相對困難較大;大齡青年要面對家庭的期望與壓力,尤其未信主的家人,由於難以接受《聖經》的婚戀原則,給單身肢體帶來格外困擾;隨著年齡漸長,生理與心理長期得不到滿足而帶來孤獨、自卑、恐懼等負面感受,都是真真實實的掙扎與苦痛。在我回答問題前,我想首先對處於類似處境的弟兄姊妹說:我完全明白、理解、同情你的感受!

基督徒的信仰原則是信心,我們得救不但要憑信心,生活同樣要憑信心,婚戀尤其考驗我們的信心。信心來自對神的認識:祂是慈愛憐憫的神,祂是預備供應的神,祂是「耶和華以勒」。信心來自神的應許:「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」(太6:33)信心來自對真理的認識:獨身乃是恩賜(太19:11,林前7:7),神的旨意若是獨身,祂必賜你獨身的恩賜;你若沒有獨身的恩賜,神必賜你一位配偶。信心也來自於恆切的禱告:藉著禱告,神必堅固我們的信心,顯明祂的旨意。有信心的聖徒會忍耐等候,亞當忍耐等候,就沒有在給動物起名字時,貿然給自己找個母猩猩,而是等到夏娃(創2:18~23)。有信心的聖徒會全然順服:順服《聖經》關於婚戀的真理,也順服神對個人婚姻的旨意──無論預備或是不預備配偶。

說到關於婚戀的真理,最讓人糾結的是「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負一軛。」(林後6:14)這經文雖非單指婚戀,但確實是基督徒婚戀的一個指導原則。在這個原則中,初看似乎只要我們和主內肢體戀愛婚配;但若是細究起來,其實遠非這麼簡單。

「同負一軛」的「軛」是甚麼東西呢?是一種m形狀的木枷,將兩頭牲畜結合在一起。試想:如果要這兩頭牲畜能夠和諧地工作,需要甚麼條件呢?第一,要一樣的動物,所以基督徒應該和基督徒結婚。二,兩頭牲畜大小要相當,否則重量都會壓在大的那頭身上,所以兩個基督徒的靈命要相當,否則靈命好的那個會比較辛苦。三,兩頭牲畜要走一樣方向,即兩個靈命相當的基督徒還要有一致的異象與人生方向,否則一個要做出犧牲。

這樣講的話,問題更復雜了,困境中的單身肢體已經壓力很大吧?其實之所以有壓力,很可能我們將這句經文看作是限制我們的律法,其實那是神保護我們的恩典!我們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,乃是為了幸福而結婚,為了榮耀神而結婚。若明知是痛苦的婚姻,明知得罪神,我們還願意接受嗎?事實上,「同負一軛」這教導有豐富內涵,正是神為了保護我們,最大限度讓我們享受幸福婚姻的恩典啊!中國人豈不也說「道不同不相為謀」嘛!

信仰是個人生命最核心的東西,信仰的差異必帶來婚姻的分歧與痛苦。我在事奉中遇到不少痛苦的“婚姻宣教士”,他們有不信的婚配,以為可以帶對方信主,結果配偶幾十年都不信,婚姻中充滿不同價值觀與人生觀的衝突。不信一方無論婚前多麼信誓旦旦表明對信仰的尊重,婚後卻另當別論。有的反對金錢奉獻,有的反對參與事奉,有的甚至連配偶參加主日崇拜都反對。深陷其中的基督徒,要麼常常面對逼迫爭吵,要麼時時糾結於順服神還是順服人;更甚者,有的因此遠離神。當然,不排除有成功的例子,婚後帶領對方信主,但這全然是恩典。要知道,當我們決定與未信者結合時,已經違背了神的旨意。

婚姻只是我們尋求人生滿足的其中一種方式,真正使我們滿足的不是配偶,乃是上帝!無論我們多麼渴望婚姻,婚姻都不能成為我們的偶像,取代神的地位。《哈巴谷書》的經文常常給我很多提醒:「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,葡萄樹不結果,橄欖樹也不效力,田地不出糧食,圈中絕了羊,棚內也沒有牛;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,因救我的神喜樂。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!祂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,又使我穩行在高處。」(3:17~19)

在我們預備自己等候婚姻時,就努力地操練讀經禱告,以耶和華為樂吧!當我們面對家人的壓力甚至逼迫時,就為他們努力地禱告吧,主是我們的力量!面對不同的機會,無論是網上或是親友介紹,先努力地禱告,求問神的旨意吧,祂必指引我們的路!若我們有這樣的心態,那麼種種難處反而成為我們生命成長的契機!神為甚麼允許我們面對這些難處?因為祂想藉此磨練我們,祝福我們!

(回答者在加拿大遠東廣播事奉,師母為奧城華基教會堂主任。)

Last modified on 週二, 14 七月 2020 10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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