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一, 13 七月 2020 13:48

不談戀愛就結婚可以嗎?(陸馬潔慈牧師)

Written by 陸馬潔慈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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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馬潔慈

問:「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」,經長輩介紹,父母認可,男女彼此認識,大家都有好感,附合對方要求和條件下談論婚嫁,你認為可以嗎?

對於「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」,《聖經》亦說: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(創2:18)長輩替晚輩找男女朋友,讓年輕一代彼此認識而相愛,互相欣賞而結合,實屬美事。可是,由戀愛到談婚論嫁的過程中,關鍵是「瞭解」,瞭解自己及瞭解對方,以及明白維繫美滿婚姻的重要因素,才能為成功婚姻作好準備。故此,談戀愛是必須的。

認識自己和對方,包括:

• 認識彼此的性格、個性特徵、習慣、為人、取向等——瞭解對方是個怎樣的人?

• 認識彼此的學歷、才智、處事方法、作為模式等——瞭解彼此待人接物的模式,對壓力的反應等,想想我們匹配嗎?我能接納他/她的優點、缺點嗎?

• 認識彼此的家庭、背景、信仰、道德、價值觀等——瞭解我們的背景相近嗎?(男女背景相近,在觀念上就比較接近,雙方比較容易瞭解;否則差異愈大,婚後有較大的適應問題。)

• 除了瞭解對方及家庭外,男女雙方婚前應在各方面尋求共識:夫妻溝通技巧,處理衝突方法、角色分配、姻親相處、財務處理、家庭計劃、子女教養、娛樂交友的取向、信仰生活;以及個人、夫妻和家庭的目標。

我鼓勵你倆找教牧同工或專業輔導員安排婚前輔導,並報讀教會或基督教機構舉辦的婚前輔導課程,讓你倆明白彼此的個性和關係。透過協談,在上述各方面取得協調共識。倘若在過程中有不成熟的看法或不協調的地方,便積極透過輔導去成長,直至彼此達至共識,才宣告結婚。

最後,要有美滿婚姻,最重要是雙方謹守《聖經》對戀愛、婚姻及家庭的原則,並在婚姻中願意學習和活出主耶穌對教會的愛和委身。在「永恆的三角」(你、我和上帝)中建立彼此相愛、服侍的婚姻關係。

(回答者為城北華基教會牧師)

 

Last modified on 週二, 14 七月 2020 1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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