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二, 14 七月 2020 10:55

兒子女友不是基督徒 (陸馬潔慈牧師)

Written by 陸馬潔慈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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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馬潔慈

問:兒子到了適婚年齡,最近把心儀女友帶回家讓我認識,我內心很是喜悅。不過他的女友不是基督徒,我擔心兒子將來的信仰生命,如何是好?

答:基督徒的婚姻觀最重要是要有共同的信仰。「你們和不信的原是不相配,不要同負一軛。」(林後 6:14)在這裡,《聖經》清楚地談到信與不信者不能同負一軛。

有人或許以為,愛既使二人結合,還有甚麼不能瞭解、協調呢?事實上,信仰是最難順應的。婚姻學者指出「信仰」是個人和夫妻價值觀與行為的基礎,當夫妻在信仰上有距離,便會引致夫妻間多方面有距離。

信仰不同,夫妻在思想與志趣上必定有很大的差異,因為兩人對事物的看法及價值觀都不一樣。例如基督徒有每天讀《聖經》、祈禱的習慣,未信者可能覺得不需要和怪異;未信主的人在想法和處事方式,對信徒來說,有時難以明白。再說,信與不信者在生活方式上也有差距。例如教會與家庭孰重、主日時間分配、餘暇時間安排、怎樣運用經濟和計劃、教養兒女的原則、甚至在朋友交往上也會有不同的看法。

你可能以為,《聖經》不是說:「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,他們雖然不聽道,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。」(彼前 3:1)彼得是指夫妻二人原先沒有信仰,妻子後來先信主,需要以行為見證她的信仰。如果婚前不能使對方信主,婚後要幫助配偶認識及決志信主,更是不容易的事。

神所賜的婚姻藍圖,是要夫妻兩人透過婚姻「二人成為一體」,意思是在身、心、靈各方面合而為一。與不信的人結婚,縱使夫妻二人身心相繫,但是無法在屬靈層面上享受合一的滿足,屬靈上的孤單和寂寞滋味、及無法攜手伴走天路的感受,並不好受。

有不少例子告訴我們,當基督徒與不信者結婚,許多時候基督徒為了討好未信配偶,或不想雙方因信仰關係引致夫妻間不和,便漸漸淡化信仰生活。原先服事的熱誠也漸漸冷淡下來;更可歎的是,基督徒往往站立不住,反而被未信配偶影響,最後甚至停止教會聚會。

既然「信與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」是《聖經》的教導,與不信者結婚,亦不是討神喜悅的做法。信仰既然在選擇對象的事上這麼重要,我們更應在擇偶的事上仰望神的引導。倚靠主的人,豈會失望?

(回答者為城北華基教會牧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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