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二, 14 七月 2020 10:59

為甚麼會員大會要投「贊成」票?(黃少明牧師)

Written by 黃少明牧師
Rate this item
(0 votes)

黃少明

問:教會選舉執事,鼓勵會眾投贊成票;其他議題也一樣,為甚麼呢?

答:加拿大每間向政府註冊的教會,都是一個獨立的非牟利機構,不單需要正式註冊,並且這個組織需要設立行政架構與機制,運作辦事要有政府認可的手續,能夠外向公眾有清楚的交代;教會的會員大會就是其中一個機制。

會員大會決議重要的議題,包括:財務報告、財政預算、選任領袖、事工發展等,這些議題內容很重要,因為能影響整個機構的事工運作和發展。

教會任何議題和提案都不可能是一個人的考慮或提出,通常是透過一個工作小組,組員間詳細討論、反覆考究,徵詢專業人士意見,禱告尋求神的心意,最後才提交領導層團隊。在獲得接納後,才在會員大會投票尋求接納通過。所以放在會員大會上的投票事項,無論是執事提名、財務或其他事宜,都已經通過幾重的覆核;會員若有任何疑問,可以出席會員大會,有同工能即場講解讓大家明白,就不會因為不瞭解而不投票或投票反對,那就沒有理由要推翻了。若有推翻的理據,教會領袖理應在會員大會前適時撤回,重新審視修改並提出更好的方案。經過不同小組多次覆核的方案,因此會員的投票猶如是投信任票了。

會員大會每年都選任教會領袖,按例各堂有不同代表參加,提名不同弟兄姐妹做領袖,但是會眾因為參加不同敬拜時段、出席不同團契小組,通常不會認識所有候選人。提名小組被委任推薦不同的領袖代表,雖然被提名者自己不認識,但是既然提名小組認識而審慎地推舉當事人,我作為會員,投下「信任票」就是接納提名小組的提議。對於提名小組推舉的候選人,若因自己不認識而不投票,就間接助長或集中多為人認識的人擔任事奉崗位的不健康運作。如果因為不認識而不投票,更可能引致流會,叫行政手續不能完成而拖慢整個事工進程。若有清楚反對的充實理由,應當拿出確鑿證據給主任牧師,表明反對的原委和立場。

(回答者為前華基聯會會牧)

 

Facebook Image

華基聯會

相愛合一 . 培訓門徒 . 增長植堂 . 普世差傳 . 社區關懷

地址: 2750 14th Ave., Suite G-05, Markham,
ON L3R 0B6

Tel: (905) 479-2236   Fax: (905) 479-2232
E-mail: admin@acem.ca
Website: http://www.acem.ca

Contact Us

Required *

  Refresh Captcha  
   

K2 Logi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