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民十多年的明華,憑著香港帶來的財富,在多倫多建立了成功的事業。雖然生活富裕,莫名的空虛感驅使他尋求信仰。在一年多前,他信了耶穌,積極追求靈命成長,除了努力學習《聖經》和參加教會聚會,他更樂於參與事奉。明華的熱心得到不少稱讚,小組長更教導他多追求屬靈的事,輕看屬世界的物質。

在追求長進的熱情背後,明華的內心開始有不少掙扎。在繁忙工作之餘,每日靈修、讀經、參與教會崇拜和出席信仰講座已佔去不少時間,給家人的時間越來越少,他自問是否要為屬靈的事而犧牲與家人的關係?他駕駛名貴的房車到教會,除了引來不少羨慕的眼光,也帶來一些義正詞嚴的勸誡:「人若愛世界,愛神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。」(約一2:15)他心中有一個很大的疑問:「屬靈人」是否要排斥、遠離物質世界和有關的活動?怎樣才是「屬靈」?怎樣才是「屬世」?

舊約《傳道書》對於信徒與物質世界的關係提供了睿智的信息,揭穿屬世生活態度的根源,並指出怎樣才是真正的屬靈生活方式。

屬世生活態度的根源

《傳道書》關注的是日光之下的生活,就是神所創造、我們現在生活的世界。作者指出我們生活在日光之下,最大的問題是看不到日光之下:凡事虛空。「虛空」原文的意思不是空虛或無意義,卻是「抓不著」、「無法掌握」和「短暫」。人漠視生命的短暫,以為一生的成就和擁有的一切物質,都可以長久持有。事實上,很多人以個人成就和物質享受為人生追求的最高目標,賦予終極的意義,滿心以為這樣的人生必然幸福滿足。這就是作者探討日光之下,以個人和物質享受為中心的「屬世」生活態度。

《傳道書》的主角所羅門王也曾採取這種生活態度,定意經營自己的事業,積聚財富,窮聲色享受。「我為自己動大工程,建造房屋、栽種葡萄園、修造園囿,在其中栽種各樣果木樹,挖造水池,用以澆灌嫩小的樹木。我買了僕婢,也有生在家中的僕婢,又有許多牛群羊群,勝過以前在耶路撒冷眾人所有的。我又為自己積蓄金銀,和君王的財寶...並許多的妃嬪...凡我眼所求的,我沒有留下不給他的,我心所樂的,我沒有禁止不享受的。」(傳2:4-10)可能我們都會羨慕所羅門王的生活;但是他發覺得的享受越多,失落感越大。他說:「後來我察看我手所經營的一切事,和我勞碌所成的功。誰知都是虛空、都是捕風,在日光之下毫無益處。」(傳2:11)

所羅門並不單單追求物質的財富和肉體的享受,他也渴慕智慧和高尚的事,他以為那會令他感到滿足。可是他發現,智慧給他的價值和意義也是虛空、短暫。面對眾人都要經歷的死亡,智慧人和愚昧人都沒有分別。

可見從《傳道書》的角度來看,屬世的生活態度是把有限和短暫的事物,包括個人成就、物質財富和享受,甚至精神和宗教活動賦予終極的意義,以為得到這些就可以永久擁有快樂。這種心態是將「物」取代神的地位,與新約《聖經》所說「愛世界」的屬世心態如出一轍。那麼,怎樣才是真正的「屬靈」呢?

屬靈生活的方式

面對人生的短暫和無常,傳道者指出這個世界並不是由無情的命運所支配,在日光之下發生的一切事情,都由神掌管。「凡事都有定期,天下萬務都有定時...神造萬物,各按其時成為美好。」(傳3:1-11)雖然人不明白也猜不透神的心意,但這是天父的世界,是一個有情的世界,神願意將最好的給予世人。正如神創造天地時,祂造的一切都是好的,祂為人預備豐盛美好,讓人可以享用。那麼,怎樣才可以正確享用神所賜與的一切美物?

《傳道書》一再提醒我們,人當盡的本分是「敬畏神,謹守祂的誡命」(傳12:13)。敬畏並不是畏懼,在神面前存敬畏的心,意思是完全順服神的主權,完全信靠仰賴這位掌管萬有的神。神起初造亞當也是安排他完全信靠仰賴神的供應,並且順服神的主權。只是人犯罪後只靠自己,不再承認神的掌管和供應。所以,我們當敬畏神,便曉得欣賞他所賜與的一切,並且存著感恩的態度接受和享用。信徒同樣享用物質,不過卻清楚知道物質本身並沒有終極意義,全都是神所賜的恩典,為要讓我們享受祂的愛。

傳道者鼓勵人享用神所賜一切美好的事物:「你只管去歡歡喜喜吃你的飯,心中快樂喝你的酒,因為神已經悅納你的作為...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,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,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,因為那是你生前、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。凡你手所當作的事,要盡力去作。」(傳9:7-10)當我們存著感恩的心領受神的恩賜,平凡如吃飯、喝酒都是很屬靈的事。此外,屬靈人也不需要著意刻苦己身,穿著簡陋。傳道者鼓勵我們以喜慶的心過每一天,所以我們的衣服和儀容都要光鮮,來反映這個慶典。我們更要珍惜身邊的家人、朋友和神放在我們周圍的人,和他們好好生活。至於我們的工作,更是神所賜的屬靈召命「凡你手所當作的事,要盡力去作。」(傳9:10)

從《傳道書》看,日光之下的生活實在短暫,而世人的虛空來自緊握「抓不住」的世物不放,以為那可永久保留,這都是神不喜悅的「屬世」生活態度。然而,敬畏神的人可以超越人生的虛空,在平凡的生活中享受生活。信靠仰賴神而活的人,他有富足的生命。一個物質富足的人,並不等於他有豐盛富足。但是一個在神恩賜中知足的人,卻擁有別人無法奪去的富足感。所以一個真正的「屬靈人」可能是物質貧乏、也可以是家財萬貫,物質本身不能控制和支配他。正如使徒保羅說:他能夠處富足,也能處卑賤,隨時隨在都可以知足。(腓4:12)

(作者為西區華基主任牧師)

Last modified on 週一, 12 四月 2021 15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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