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以前單身覺得自由開心,有了女朋友後,覺得有人相伴也很快樂。無奈幾年內兩次認真的戀愛都無疼告終,給我留下錐心的痛楚。看見朋友戀愛、結婚、生子,多麼順利、順心;他們一雙一對,兒女成群,我既羨慕,又感懷身世。我身體健康,有正當專業、性格隨和、信仰純正,為何偏偏在戀愛的事上給我折磨?我戀愛時也常常禱告,為何神不保守看顧呢?

答:親愛的弟兄,你經歷兩次失戀,帶來錐心的痛苦和困惑,我是可以理解的。當你看見別人有幸福的婚姻生活時,更是百般滋味在心頭。對你而言,失戀等同於對神旨意的迷失。你要明白,神的旨意不一定叫你在過去兩次戀愛中,遇上另一半的終生配偶,可能是要你學習生命的反思,留心聽從祂的心意。失戀也延伸另一個疑難,就是神若愛我,為甚麼讓我嘗受失戀痛苦的滋味?《聖經》應許信徒,無論在甚麼處境,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(羅8:35-39)。基督徒必須明白一個道理,就是「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」(羅8:28)。失戀未必是咒詛,也許是神磨練你的性格,預備你將來遇見更好的伴侶,承擔更重要的使命。現在即使有傷痛,就求神醫治,切忌與別人比較、與同輩有高低好壞的競爭心態。

A弟兄與深愛的女友分後,久久未能適懷,放不下自尊,沒有生活自信,更害怕接受新的戀情,認定失戀就是失敗。十年下來,還是一名單身者。

B弟兄與青梅竹馬的姊妹分開後,繼續尋尋覓覓,務要找個女友,不過每次都失望而回。他最後安靜下來思量反省,檢討自己的行為態度,禱告求神引領。幾年後,他在團契中認識了一位姊妹,戀情正式開始。

弟兄啊,你應求神陶造自己的性格,復興悲傷的靈命,努力積極工作,保持運動,與弟兄姊妹同心禱告,重建健康的自我的形象,做一個生命更新的人,你就不用憂愁沒有人喜歡你;即或不然,這段期間享受單身的生活,做個開心快樂的人,也很不錯啊!

問:我四十歲了,老人家說這已過了女性的適婚年齡。我無法肯定自己是否有獨身恩賜,我要堅決禱告求神賜一位配偶,還是甚麼也不想,隨意讓神引領呢?

答:所謂「適婚年齡」,只是社會上一般的常規和看法,並非金科玉律;按著不同的年代、不同的文化背景,都有不一樣的說法。在今日的現代社會,年過四十才結婚的情況十分普遍,比比皆是。

有些時候,因著家庭、社會無形的壓力和舊有觀念,認為人人都應該結婚;女性到了40歲還沒有男朋友,就錯覺地以為自己是否出了問題。事實上,單身是每個人必經的人生階段,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明確地指出,婚姻是神的恩賜,獨身也是神的恩賜;沒有結婚可以更專心服事主,獨身絕不是人生缺陷或咒詛,乃是神特別的恩賜。

A姊妹是香港退休移民,一直單身。她的生活充實,滿有喜樂,除了陪伴高齡的父母外,還在社區做義工,在教會參與事奉,更熱愛高爾夫球運動。雖然沒有伴侶和兒女,她卻時常跑到各地探望親人,有快樂的人生。

B姊妹早已過了適婚年齡,一心抱著終生獨身的心態。誰料在做義工時,認識了同樣是退休的C弟兄,他們彼此欣賞,互相愛慕,不久就談起戀愛。原來神的美意跨超年齡的界限,他們後來結為夫婦,彼此照料,享受快樂的婚姻生活。

無論已婚或未婚的基督徒,都應該將人生重點放在明白神在自己個人生命中的計劃,坦然讓神帶領,享受神所預備的美好安排。獨身與否,神自有安排,祂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思維;獨身的人一樣可以樂觀進取,獲得幸福的人生。

(作者為城北華基牧師)

Last modified on 週一, 12 四月 2021 15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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