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倫多華人教會的國語群體,深受社會時代的婚姻觀念薰陶,不少青年人走上「閃婚」、「閃離」路線;導致日後婚姻破裂、家庭分解,人心受到創傷,心靈需要醫病療傷的人大大增加。今日教會如何面對千奇百怪、錯謬的婚姻家庭觀?家庭結構轉變,對教會有甚麼沖擊?要如何牧養和維護《聖經》真理、抗衡歪理呢?基督徒受到社會潮流影響,加上家人和朋友的期望,怎能在現有處境下,活出神所喜悅的生命?

教會有責任把完整正確的基督教婚姻觀教導會眾,也要用各種渠道和活動,輔助支援信徒將《聖經》的教訓實踐出來。教會如何在轉變的家庭結構中牧養群羊?

 

讓我們看看《聖經》怎樣描述神對婚姻的看法。「耶穌說: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, 所以寫這( 休妻)條例給你們;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,神造人是造男造女。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。所以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……凡休妻另娶的,就是犯姦淫,辜負他的妻子;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(可10:5-9, 11-12)

婚姻是神所設立和祝福,是一生一世的盟約,男女一進入這盟約,就有責任守約直到日期滿足。換句話說,神看一段婚姻是在其中一方離世才算結束。所以,基督徒不應隨便進入婚姻的盟約;若然已在婚姻中,就要盡力經營建立關係,不能隨便放棄。這不單為了人的益處,也為了不讓神的名被羞辱。無論世上的法律或人們如何解釋,一個人若在配隅還在世時,和另一人發生性關係,這人在神眼中就是犯了姦淫。綜觀今日教會,信徒大致可分為四個人生階段:未婚一族、已婚一族、失婚一族、再婚一族,大家都需要不同的教導和牧養。

未婚一族

這一類的信眾屬於從未結過婚的人。「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」,他們都盼望找到人生的另一半,可是理想對象不容易找;眼看年日漸漸逝去,機會好像愈來愈渺茫,急切感也愈來愈強烈,能否在神家找到合適對象,信心受到重大考驗。有人在非信徒中物識對象,有人為求結婚,不惜降低條件,甚至與世界妥協。教會若教導牧養得恰當,未婚信徒不但藉此面對考驗,信心得以成長;更能持守對神的忠貞,在生命中作鹽作光。

《聖經》的原則:

1.擇偶要絕對慎重其事,信仰相同是必須的。「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負一軛。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?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?」(林後6:14)

2.等候神的時間,太早或太遲都不是好時候。「凡事都有定期,天下萬務都有定時。」(傳3:1)

3.為未來的伴侶禱告,求神預備人心,在相見傾慕時就是雙方都預備好的時候。「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(太6:33)

* 教會對未婚信徒的牧養和支援:開設「如何約會與選偶」課程,開設「婚前輔導」班。組織不同活動,鼓勵單身信徒在相同信仰的道路上彼此認識。設置導師、牧者幫助未婚的會眾,又在這些事情上多方提點引領。

已婚一族

已婚人士雖然有婚姻生活,許多人卻覺得婚姻難處重重,內心叫苦連天;他們對配偶、對現狀都十分不滿。有些夫婦在家中天天抗戰,有人利用網絡媒體和藥物作逃避工具;更有人暗暗發展婚外情。教會若教導牧養得好,不單能幫助已婚信徒在婚姻中站立得穩,信心有所突破,更讓他們透過自己的經驗幫助別人 。

《聖經》的原則:

1.不可輕易看待婚姻,得罪神的心意。「耶穌說: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,所以許你們休妻,但起初並不是這樣。 我告訴你們,凡休妻另娶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就是犯姦淫了;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(太19:8,9)

2.夫婦雙方都有責任努力經營婚姻,使其成功。「但要免淫亂的事,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;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;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。」(林前7:2,3)《哥林多前書》第7章整章,都談到有關婚姻經營的事。

3.不可用信仰不同作藉口,拋棄原配。「我對其餘的人說,不是主說,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離棄妻子。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離棄丈夫。」(林前7:12,13)

4.為伴侶禱告,也為自己可以做個討神喜悅的丈夫/妻子禱告。「你們作丈夫的,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;因他比你軟弱,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,所以要敬重他。這樣,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。」(彼前3:7)

* 教會對已婚一族的牧養和支援:推行並營造夫婦相愛的環境及氣氛,開設「幸福婚姻」課程或講座。在夫婦團契成立小組聯盟及網絡關顧,開設婚姻營、家庭營,促進夫婦交流機會。在婦女團契、弟兄網絡小組多方教導討論,如何作個好妻子、好丈夫;舉行婚姻重訂日。如有需要,轉介專業婚姻輔導服務。

失婚一族

這些信眾因為種種原因,正處於「回復單身」的身份。他們早期身心靈仍處於傷痛和疲憊中,失去自信,對人際關係產生恐懼退縮,對別人的言語態度特別敏感。他們這時比較難於投入普通小組,需要兄姊加倍愛護和忍耐。若牧養得宜,失婚者會在神的愛中重拾信心,勇敢邁向新的人生階段;更會留在教會積極事奉神、服侍人。

聖經的原則:

1.喪隅一族:可以再婚,但要與主內的人結婚。「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被約束的;丈夫若死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隨意再嫁,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。」(林前3:39)「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,生養兒女,治理家務,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。」(提前5:14)

2.離婚一族:不可輕易再婚,如有機會,可以與前夫/前妻和好。「至於那已經嫁娶的,我吩咐他們;其實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說:妻子不可離開丈夫, 若是離開了,不可再嫁,或是仍同丈夫和好。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」(林前7:10,11)

*教會對失婚一族的牧養和支援:需要多方鼓勵扶持、愛心關懷;給予當事人時間空間有療傷康復的機會。開設「回復單身,繼續上路」課程,指導如何重整人生;開設適合單親父/母的小組或團契,支援單親者撫養子女。組織不同活動,鼓勵單身信徒在信仰的道路上彼此認識。設置導師、牧者輪流指導,如何面對生活種種難關。

再婚一族

這些信徒往往在第一段婚姻後才認識主耶穌,很多人已無法回到前段婚姻。教會幫助他們在神面前悔改認罪,並在現有婚姻上立志貞忠,不再犯罪得罪神、得罪人。若教導牧養得宜,再婚信徒在信仰中得著赦罪的釋放和更新,並在新的婚姻中見證神的憐憫與大能。

《聖經》的原則:

1.在神面前誠心認罪悔改,對以前的罪行,深感歉意。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一1:9)

2.對婚姻絕對尊重,因神會在這事上審判。「婚姻,人人都當尊重,床也不可污穢;因為苟合行淫的人,神必要審判。」(來13:4)

3.學習用神的愛去愛對方。「人若說我愛神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的;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。」(約一4:20)「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」(林前13:7)

4.同心在神面前,為自己和伴侶禱告。「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。」(太18:19)

*教會對再婚一族的牧養和支援:在教會推行並營造夫婦相愛的環境氣氛,開設「幸福婚姻」課程和講座,在夫婦團契成立小組聯盟及網絡關顧。開設婚姻營、家庭營促進夫婦交流機會。在婦女或弟兄網絡小組,教導如何做好妻子或好丈夫;舉行婚姻重訂日。如有需要,轉介專業婚姻輔導服務。

無論你是未婚一族、已婚一族、失婚一族、再婚一族的信徒,盼望都能在教會團契或小組內得到鼓勵和教導,活出神所喜悅的生命,並努力將《聖經》教訓實踐,繼續過豐盛的人生。

(作者為城北華基教會副牧師,國語堂主任)

Last modified on 週三, 13 十一月 2019 16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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