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次默想中,我想:「傳道人除 了忠心殷勤地事主侍人外,他的 生命應有那些特質表現才算是合神心意 的傳道人呢?」後來我得出三個答案, 它們不單成為我事奉上的提醒,更是我 靈命追求的目標。馬丁路德說「信徒皆 祭司」,其實每位信徒都是傳道者,所 以這些特質也是信徒必須具備和追求 的。以下是一點領受,願互相勉勵。

一.尋道

傳道者不能單為使命或責任而傳 道,更絕對不應以個人野心為原動力。 傳道者必須先是渴慕《聖經》、追尋真 道的人。假如我們不熱衷神的話語、甚 至沒有興趣,便沒有熱忱去傳講神的話 語;假如我們認識《聖經》不深,便不 能將豐富全備的信息傳給別人。

《聖經》是遠古文獻,它並非一 篇篇的規條、而是說話式的故事、詩 歌、書信,要從中得著亮光,除了靠聖 靈的啟示外,亦必須認真花時間去研習,瞭解當時的文化和歷史背景,再加 上恆心查考、整理和分析,才能清楚掌 握其中的道理,從而由瞭解以致產生興 趣。對繁忙的都市人來說,這的確是一 項挑戰,而對於那些不愛閱讀、甚至怕 唸書的人來說,這更是件苦差。

主耶穌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 盡意、盡力、愛主你的神。」(可12 :30)愛主不能只講心而不出力、不下 功夫,有時更要花腦筋;「盡意」就是 盡力思考的意思。無論我們教育水平如 何、智商如何、環境如何,都要尋道。 惟喜愛神的律法、晝夜思想,我們的生 命才會成熟結果,堅穩有力,事奉才有 果效。這是《聖經》的教導和應許(詩 1:2-3)。

二.行道

保羅為腓立比教會祈求時,盼望 他們的愛心能在知識(knowledge)和 見識(experience)上多而又多(腓1:9 ),可見我們除了動惱筋,還要將頭腦 上的知識轉化成經驗,兩者不能分割。 一位資深牧者分享作傳道人的心得時, 他便提到講道要有說服力,必須自己經 歷神的道。誠然,信仰若只是一套理 念,沒有真實感受,又怎能感動別人相信呢?

我負責教會敬拜事工,經常站在 台上領詩或獻唱,帶領會眾讚美神,並 以詩歌作為祂的出口,是一項神聖的 職份。我常提醒自己和團隊要「口唱心 和」、「心被恩感」地歌頌,這樣的敬 拜和事奉才真誠。要「口唱心和」、「 心被恩感」,就是能道成肉身,將唱頌 以行動見證表現出來,親身體驗詩歌的 信息。「唱一套、做一套」是虛偽,無 法得到別人的認同和信任。

傳道者要知行合一、以身作證。 主耶穌基督自己就是神的道,也沒有只 顧坐在至高之處,頒佈一套精深崇高的 道理給世人遵行;祂親自「落區」成為 平民,生活在罪人中33年,將神的公 義、憐憫、醫治、寬恕等,用實際的行 動活現人前。祂又經歷權力的誘惑和別 人的批評、排斥、挑剔、出賣、陷害, 最後無辜慘被酷刑處死,歷盡人間痛 苦。祭司是神人中保,將神帶進人間, 然後將人帶到神面前。前者要用言語, 也靠行為,才叫人心服口服。大祭司耶 穌基督也道成肉身,我們這些小祭司又 豈能例外呢?

三.傳道

有首詩歌名叫「喜傳福音」 ( I Love to Tell the Story),副歌如此說: 「我愛傳揚主福音,歷久常新的福音, 傳揚耶穌的慈愛,傳揚主救罪人。」

傳神的道就是傳耶穌基督的創 造、救贖和再來的故事。我常提問自己 兩個問題:1. 我真的相信這故事嗎? 2. 我愛傳這故事嗎?未信主的人 時常取笑基督徒為了一套思想體糸 (ideology)而活。當我們誠心尋道, 又切實行道,必經歷主的同在,這就是 信基督的獨特之處。神的話是生命之 道、是又真又活,能改變生命,並經歷 祂豐盛的恩典。傳道者要對神的作為保 持敏銳,常常經歷神,這樣談道便更有 信心、更為熱切。

有了真實的經歷,領受過天恩的 滋味,便要以傳福音為生命的中心,把 它看得最重要;若只是人生其中一項選 擇,恐怕隨時會被其他事情取代。愛是 需要用意志、付代價,不能單靠感受; 傳道的對象有時不都是自己所愛,但主 也甘願為他們捨命,我們豈能不愛主所 愛的呢?耶穌的慈愛、歷久常新的福 音,你我都要愛傳。

(作者為多倫多華基牧師)

Last modified on 週五, 23 十一月 2018 11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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