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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摯友

和好 關係見證神

陸馬潔慈

神不要人獨自走人生屬靈之旅,而是要我們與人結伴同行。不過,信徒常有一種誤解,認為屬靈生命是「我與神」(God and me)之間的事。只要「我與神」有親密的關係,屬靈生命就是圓滿,我就是個「屬靈人」;我不需要其他人,有神便足夠。但神的心意並非這樣,神不是要你我作個「獨行俠」,獨來獨往的基督徒,而是與人同行。我們需要屬靈摯友,並透過群體生活去培育摯友關係。讓我們努力在華基教會建立摯友,透過摯友(FRIENDS)這個英文字,在七方面學習建立和好關係見證神。

建立人生摯友

Building ‘Friends for Life’ (創2:18)

神創造人,是要讓我們享受友情和夥伴的關係。祂創造天地萬物,看著都是好的,惟獨一樣神看來不好的事,就是亞當孤獨無伴。耶和華神說: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(創2:18)這段經文雖然是指向婚姻;不過,亦說明了人需要夥伴同行,好使我們的生命得以完全。這是神呼召人與人共步同走屬靈成長路的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