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靈恩」這詞語,意思是屬靈的恩賜,是聖靈賜給基督徒的禮物,意思很廣闊、很豐富;主要的經節出現在《哥林多前書》12章7至11節、12章28至31節;《羅馬書》12章6至8節;《以弗所書》4章11節,這四段經文都記載了屬靈的恩賜是甚麼。

我嘗試將《聖經》對「靈恩」這詞彙的描述作了一個歸納,把四段經文編排組合,發覺《聖經》直接提到「靈恩」的事有二十樣。我再按照建立教會所發揮的特色和功能,將其組合成四個類別,依據字根研究,用現代較易理解的文字分別說明。

一.《聖經》中的「靈恩」(spiritual gifts, charismata)

A.幫助教會(及世界)對神有更進深的認識:
1.使徒(apostleship)=被神差遣到異邦傳道及建立教會的宣教士。
2.先知(prophecy)=舊約是神的代言人,代表神宣告神的心意、為教會提出異象和方向。
3.傳福音的(evangelism)=領人歸主、決志而生命有改變。
4.教師(teaching)=將真理教導信徒,使他們成為更成熟、健全的會友。
5.智慧的言語(word of wisdom)=對情勢或問題有深度的屬靈洞察力,探究其中深刻意思。
6.知識的言語(word of knowledge)=由聖靈啟迪,幫助弟兄姊妹如何分辨或理解人事的角度和判斷,有合乎真理的認識。
7.辨別諸靈(discernment)=不單是靈界的事,而是對神有深刻的體會和理解,能分辨某些經驗、某事情是出於神,抑或只是自我欺騙,是自己的努力或經驗而已;甚至抑或是撒但的攪擾?

* 這七方面是屬靈分辨的能力,幫助整個教會及弟兄姊妹對神有進深刻的認識。
B.裝備教會(及會眾)有健全的心靈牧養(psycho-social well-being):
1.牧師(shepherding)=對信徒(群體)提供屬靈的餵養、引導和成長。
2.治理(administration)=在行政方面作帶領,令教會整體能更有效運作。
3.服事(serving)=對信徒提供物質及各樣服務,使他們發揮恩賜,更有效事奉,是一個支援的工作。
4.照顧人(giving)=敏銳於他人在各方面的需要,並願意慷慨地施予和付出。
5.憐憫人(compassion)=在感情上特別敏銳,與弟兄姊妹同喜樂、同悲傷,很有共鳴。
6.勸慰(exhortation)=好比今日的輔導,鼓勵和瞭解信徒,使他們面對人生困難時,能發揮最大潛質。
7.信心(faith)=面對難處時,特別有屬靈的勇氣,能夠幫助弟兄姊妹勇往直前,不懼怕。

* 這七方面是裝備教會和眾弟兄姊妹有更健全的屬靈生命,是心靈上的牧養。
C.扶助教會(及會眾)在身體和物質生活上(physical welfare)的需要:
1.分給人(giving aid)=分配資源幫助有需要的人,令他們得到適當的照顧。
2.幫助人(helps)=親自幫助他人,解決他們的問題,願意分享自己的恩賜。
3.醫病(healing)=不單是超自然醫病的能力,還包括身體、心靈、情感各方面令弟兄姊妹健壯。
4.行神蹟(working miracles)=《聖經》多數指趕鬼驅邪,在靈界方面有超自然的作為。魔鬼攪擾時,有這些獨特恩賜的弟兄姊妹,就有超自然的靈力,對抗魔鬼的攪擾和捆綁,彰顯天國的能力。

D.傳遞神給教會(及會眾)不自覺層次的生命和信息(unconscious life and message)
上述最後兩方面似乎較獨特,難以描述。惟神給教會和弟兄姊妹有自己的心意,有時我們暫時無法理解,卻透過獨特和超然的信息去傳遞,這些傳遞者包括講方言的和翻方言。

1.說方言(tongues)=講的人能講說自己不認識的言語,甚至全會友都不認識的方言,可能是某一民族的方言,甚至不是人類的語言,卻表達對神的啟示、讚美,甚至是祈求。
2.翻方言(interpretation of tongues)=《聖經》說神又會安排一個翻方言的兄姊作翻譯,使會眾及信徒明白那些內容,這都是很明顯的超然信息傳遞者。

*「聖靈的恩賜」的真理綜觀而言,《聖經》記載上述二十樣恩賜裡,有甚麼重要的真理呢?
i) 超自然的恩賜是只有三項,就是:

行神蹟、說方言、翻方言:超自然有闊和窄的意思,闊的意思例如我們每次敬拜、祈禱神,都已經是超自然的事,因為我們與神傾訴,與我們所認識的科學定律有衝突;又例如《聖經》記載耶穌在水面行走,與我們日常生活規律相反。換言之,這二十項恩賜中,有十七項都不一定需要超自然、非比尋常的神蹟奇事才叫恩賜,例如講道、教導,都是神的恩賜。靈恩教會意義廣闊,只要那些恩賜能服侍教會、建立教會,便是神的恩賜,就是靈恩。

ii) 不同經文的不系統性、重覆性→ 無意列出全部恩賜:
在這四段經文裡,有些內容重覆,有些次序排列不同,都沒有一定的系統。看來《聖經》沒有刻意有一個特定圖表,將所有靈恩內容全部列出來。那就是說,還有其他的恩賜是超過那二十項。時代轉變,今日教會很多有專長和能力的人,《聖經》都沒有列出來,例如:在聖樂敬拜的服侍,領崇拜、領聖詩等。甚至舊約時代築會幕、起聖殿,《聖經》提到神特別給某些人有精巧的手藝,這都在那二十項以外的恩賜。將特別的才幹用來事奉神,建立神的家,都可以成為恩賜。

iii) 天生的才幹(natural gifts)與屬靈恩賜(spiritual gifts)間的關係:
天生-神的恩賜可以從未出生就賜予,例如耶利米和保羅(耶1:5;加1:15)。有人說:我唱歌很好,這是否恩賜?那要看你怎樣運用,如果用來唱卡拉OK,那就不是恩賜;相反用天生的特長來事奉神,歌頌神,那就是恩賜。《聖經》說保羅在母胎時,神在他生命中已有計劃,要選召他服事神,所以神給予他特殊的恩賜(禮物)。
後天-藉著重生,聖靈將才幹轉為事奉神的恩賜。

iv) 恩賜可以追求嗎?
《聖經》記載眾長老按手在保羅和提摩太身上,求神賜恩賜,差派他們出去(提前4:14-16;提後1:6)。有時為了事奉神或教會特別的需要,藉著追求恩賜,由本來欠缺某種恩賜才幹而變為擁有,是神特別的賜恩和特別的禮物,讓人承擔責任。

v) 每人最少有一個恩賜(林前12:4a,7a,11):發掘自己的恩賜
從《聖經》的真理來看,神給每一個人都有恩賜。人若說自己沒有恩賜,那可能是沒有理會神賜與的恩賜,或者恩賜不被發現,甚至有恩賜卻不用來事奉神,以至虛耗恩賜。也有人本來沒有恩賜,卻是後來追求得到。如果神賜下恩賜而不加以發揮,《聖經》教訓這是相當嚴厲的罪。試思想自己是否像那個「又惡又懶的僕人」(太25:14-30),將領得的一千銀子藏在地裡,最後被耶穌嚴嚴責罵。想想自己有甚麼恩賜可以用來事奉神,是自己得心應手的工作、神特別祝福的事工、抑或弟兄姊妹印證稱讚的專長?無論在家裡、學校、工作場所或任何地方,我們都可以運用自己的恩賜事奉神、服侍人。

二.從《哥林多前書》看聖靈的恩賜(12至14章):
A.《哥林多前書》12章—屬靈恩賜的賜予(作為從神而來的禮物)是為了神的教會:
《哥林多前書》12章是《聖經》討論恩賜最豐富的內容,並提出身體的概念,需要依靠不同的恩賜和肢體互相補足,才能在教會有目的地建立成長。

1.在「價值上」,恩賜從「基督的身體(教會)」來看:恩賜並無高低(superiority)之分(v.21-26),每個「肢體」都是不完整的(incomplete),要其他肢體互相需要補充 (v.21)。
2.在「關係上」,恩賜從「基督的身體 (教會)」來看:恩賜要互相配搭合作 (v.17-18),因為大家都來自同一位神,為了同一位主 (v.4-6,12,14,19-20,27)。
3.在「感情上」,恩賜從「基督的身體 (教會)」來看 :肢體與肢體之間永遠都是血肉相連,是互相關顧的生命(v.23-26),所有沒有一個肢體有資格說與我無干。

* 故此,我們可以有這些思想和反省:我有否將自己某一些恩賜看得過高、過於重要,以致輕看其他弟兄姊妹嗎?《聖經》教導我們要「看別人比自己強」(腓2:3)。或者,我將某弟兄、某姊妹的恩賜看得過於重要,以致產生逃避、過份倚賴或有偶像崇拜心理嗎?又或者我是否時刻像關懷親人一般,記掛著教會肢體的際遇和需要?

B.《哥林多前書》13章—從「屬靈恩賜」的角度看《愛的篇章》(林前13:1-13):這段經文若繼續依循恩賜這條脈絡去看,是講恩賜與教會的關係。

1.「愛」=是「更大的恩賜」(12:31a)、「更高的道路」(12:31b)。前文提到恩賜是責任,要努力互相配搭,而恩賜發揮的基礎就是「愛」。若缺乏愛,教會有恩賜的人愈多,可能只會做成紛爭。
2.「愛」與「恩賜」的分別(13:1-3以「說方言」「先知、知識的言語」「分給人、幫助人」為例):
愛— 在愛的基礎下,恩賜不是表演和炫耀(v.1)。
愛— 因著愛,自己做好神賜與的恩賜,不是要證明自己比其他人優越(v.2)。
愛— 愛是要付出,用心做好自己的工作,不是一項要完成的責任(v.3)。
3.「愛」=願意自我約制,不求自己的益處,只為對方(對神、對弟兄姊妹)而湧出激情和行(v.4-8), 將注意力和關懷放在對方的需要上。

* 故此,我們可以有這些思想和反省:我可以怎樣將自己的「恩賜」轉化為「對弟兄姊妹的愛」?我可以採取的步驟是甚麼?《哥林多前書》13章對沒有愛的恩賜,與有愛的恩賜用了兩個比喻,第一個是「小孩的長大(v.11)」(從幼稚→到成熟),第二個比喻是「對著鏡子與面對面(v.12)」(從翻版→到真像)。

C.《哥林多前書》14章—從《愛的篇章》的角度再看「屬靈恩賜」(林前13:1-13):
1.「愛」是只為對方:從教會整體(眾弟兄姊妹)的益處去考慮「先知」和「說方言」的恩賜,即我的恩賜如何建立教會?
2.「愛」是自我約制:若我運用某些恩賜時,是否對其他人都有益處,而不是自我得益。若然恩賜帶來混亂,因著愛的緣故,就寧願不要或不用。

(作者為城北堂顧問教牧)

Last modified on 週一, 19 十一月 2018 12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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