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雲漢牧師
彼前1:22 – 2:10
引言:一般人排除異己,卻願與相同的人群和諧相同,例如:同鄉、同學、同胞等。我們在主裡生命相同,更能活出和諧。
I. 同蒙真道重生 彼前1:22-25
A. 順從真理,切實相愛
B. 神道活潑,得蒙重生
C. 人生枯萎,主道永存
II. 同屬一家成長 彼前2:1-3
A. 除去惡毒,愛慕靈奶
B. 靈奶餵養,生命成長
III. 同被建造聖宮 彼前2:4-8
A. 主為活石,得神揀選
B. 我為活石,建造靈宮
C. 信主之人,看作寶貴
IV. 同為神國子民 彼前2:9-10
A. 身份相同-同為祭司國度
B. 使命相同-同宣救主美德
結語:我們在主裡同是一家人,既然生命職責相同,就應彼此相愛,活出和諧。